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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積極響應政策 防范落實不到位引起的冬季供暖用氣緊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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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布時間:2021-10-26

    一位行業人士稱,燃氣上游企業已通過多種途徑漲價或變相漲價,將成本壓力引向下游的用戶供氣單位,這種情況往年有之、今年更甚,價格的倒掛,可能導致城燃企業在今冬被最后一根稻草壓垮。

    企業不作為監管需到位

    今年以來,從國家到地方相繼出臺政策和意見,要求做好氣源保障、農村“煤改氣”保量保價、農村“煤改氣”先按居民價付款后清算、落實天然氣供用氣合同簽訂、規范農村天然氣銷售等工作,重視程度不言而喻。

    然而,各企業對于政策的響應與落實力度不一。上游企業在保價保量方面被指“不作為”,引發了不小的爭議。中國城市燃氣協會調研報告顯示,目前我國上下游氣源供應協商缺乏對等性和公平性,城燃企業往往陷入被動。

    一家企業表示,從2017年開始,國家相繼出臺政策文件,要求上游供氣企業要對民生用氣,特別是農村煤改氣要保價保量,然而,2017年至2020年采暖季,部分上游企業一直未執行,更有上下游企業在簽訂合同中,農村居民煤改氣氣量幾乎全部是0,這種情況華北最為突出。

    據了解,今年4至5月,部分上游企業規定今冬按照夏季用氣量的1:3比例簽訂采暖季合同氣量,這一比例被外界質疑不符合保量保價的要求。據華北當地行業人士介紹,實際上河北地區夏冬用氣峰谷差值很大,基本在1:10以上,最高的接近1:50。

    在國家政策如此清晰透徹的宣貫之下,部分上游企業為何不執行或犯“拖延癥”?有評價指出,其本質是利益問題。農村居民采暖用氣價格由政府定價,價格變動缺乏彈性,無法傳導,若嚴格“保價保量”,損失的是企業利潤。因此,向下游供應高價氣,才能實現經營效益。但是下游企業民生供氣只能按政府定價,不能上浮,所以承擔著巨大虧損。

    北京燃氣研究院副院長白俊在此前受訪中表示,要避免民生用氣保障成為互相推諉和博弈的借口和手段。市場觀點認為,今年的能源形勢已到了關鍵節點,上下游應通力配合。若各方只顧自身利益,偷換概念、罔顧政策,則會一損俱損。同時,也亟待有關部門加強監管。

    曲折中探尋“冬保”曙光